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近日,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将该案执结。
周某与李某是多年同学,2019年元月,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但还款期限已过,李某分文未付,周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名下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经查询,李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进行扣划,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便联系周某领取了该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