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双方因做生意结识,后成为好朋友。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之后被告又向原告借款20000元,共计70000元,两次借款之后,被告陆续偿还了7000元,剩余63000元一直未予偿还。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生意上的朋友,如今只因经济纠纷就形同陌路,双方应存在调解和好的可能。隧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一开始,原告情绪比较激动,向法官诉说向被告催款期间的难处,被告也称因生意周转困难,暂时没有能力偿还。见此情形,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建议双方都退一步,在生意道路上相互支持,以获得双赢。最后,被告认识到了自己违约的责任,并承诺还款,但要分期分批偿还,看到被告的诚意,原告也作出了让步,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每个月月底偿还原告借款2000元,直至还清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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