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文某因怀疑其妻子被害人高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多次离家出走,经常与高某发生争吵。 2018年7月2日晚20时,被告人文某与女婿肖某在办公室讲话,突然发现高某在办公室门口偷听,遂怀疑高某可能再次离家出走。文某便将高某拉进办公室,持棍先后殴打高某的左腿和左手臂,致高某受伤。之后,文某将高某送往医院治疗并陪护至出院。 高某于2018年9月11日报案。经鉴定,高某的损伤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有坦白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文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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