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当场履行完毕,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2017年12月,刘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好友彭某借款11000元,彭某出具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及利息。约定期满后,经彭某多次向刘某催要,都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彭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好友纠纷的特殊性,认为调解的可能性极大,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首先安抚双方的情绪,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此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第一次调解,被告以未到场结束;第二次调解,原、被告均到场,法官兼顾情理和法理,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被告承诺在月底一次性付清,由于被告的爽快原告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可就在成功调解时,却因为诉讼费由谁承担两人又争吵起来、原告愤然离去,两人不欢而散;本着调解为主的原则,法官开展了第三次调解,最后以被告在月底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原告承担三分之一诉讼费、被告承担三分之二诉讼费圆满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