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请你们把我名下的银行卡进行解冻,我这里资金转不动了。”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接到被执行人万某的求助电话,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 据悉,2019年,万某为支付购车尾款,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某汽车销售公司为万某向某银行申请信用卡以取得透支资金支付车价尾款及银行手续费、担保服务费等费用,某汽车销售公司为万某透支资金债务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万某取得银行透支借款后未依约偿清全部借款,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担保人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某汽车销售公司为向万某追偿将其诉至安源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万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汽车销售公司代偿款本金4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万某并未履行,汽车销售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偿付义务。通过线上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得知被执行人账户有存款,执行法官随即进行了冻结。被执行人得知银行卡被冻结后,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并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