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通过QQ加被害人朱某为好友,冒充女性身份以谈恋爱为名、采取编造虚假事由的方式骗取朱某钱财,金额总计531000元。近日,李某被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外罚金二万元。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李某冒充单身女性,在QQ上与被害人朱某互加好友。李某利用被害人朱某想与其谈恋爱的心理,谎称自己经营的饭店受疫情影响亏损需要资金周转或为家中父母过生日,多次要求朱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自已,共计骗取钱财531000元。所骗的钱被李某用于在网络平台打赏女主播、归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案发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