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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聂婷) 因怀疑妻子出轨,以喝酒为名约出“小三”后发现二人暧昧短信,一时冲动将人打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
经查明,2018年7月22日,被告人王某因怀疑妻子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以“喝酒”为名约出李某。喝酒过程中,王某翻看李某手机,发现李某与妻子的暧昧聊天记录,质问李某遭否认后,王某便到隔壁房间找了一根铁制水管想去打李某,但被人拦下。王某便用拳头打李某,并趁机抢回水管朝李某横扫一棍,李某用左手抵挡,导致其左手肘部受伤流血。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为左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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