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余某经营建材业务,彭某因家庭房屋装修需要,在余某处购买了装饰材料。彭某在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尚欠9674元材料款未付,且余某多次催讨未果。经法院主持调解,彭某分三次付清拖欠货款。但在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时间到期后,彭某仍未支付,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彭某尽快履行义务。彭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当即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已经付了1000元给余某,剩下的部分会尽快筹钱,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近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彭某将剩余的8600元交付给余某,剩余的74元余某自愿放弃,并出具了结案证明,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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