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oxu 于 2021-8-19 15:19 编辑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被告于月底一次性支付装修款共计5万余元。
2019年,涂某购置了一套住房,经亲戚推荐,将房子部分装修事宜委托给某公司,双方对装修材料的单价、施工方式及区域内使用的产品明细进行了确认。装修后,被告经查验发现某公司使用的瓷砖并非当初所确认的产品,某公司给的说法是瓷砖是一个系列,当初并没有规定到具体的哪一型号,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在多次催讨未果后,某公司以涂某迟迟不支付装修款项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收案后,随即电话联系到涂某,涂某在电话中诉说自己并非不付款,而是这起事件本就是两个人的错,某公司的态度就是强硬、恶劣,现在还来起诉,涂某表示拒绝支付装修款。法官在涂某诉说过程中一直缓和其情绪,并向其释法明理,表明事情最终要解决,拖得越久也心累。同时给原告去电说明涂某的情况,最终与双方约定时间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意外的顺利,原告在调解开始前便向涂某承认自己有过错,在这件事情上投机取巧了,同时在款项上面给予涂某减免5000元,希望涂某能够互相体谅。涂某因原告的态度转变,也因自己在装修过程中没有积极参与沟通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后涂某爽快提出在月底一次性付清装修款,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来源 |芦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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