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周某驾驶小汽车时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操作不当,与市场内行走的行人余某发生刮擦,造成余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周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余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等近3万元。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余某遂将周某诉至法院。 安源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争议不大,遂组织周某与余某调查,经了解,周某对交警划分其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无异议,对余某花费医疗费的金额也无异议,只是认为其误工费等赔偿费用有异议,故不同意赔偿余某的损失。经承办法官调和,周某与余某对赔偿费用达成一致,赔偿余某医疗费等共计2万余元即了结本案。通过这次事故,周某表示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规则,会多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后规范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