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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一男子入室盗窃,巧被主人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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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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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13: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排上镇村民李某回家时
“巧遇”窃贼
窃贼惊慌失措
四处逃窜
李某立即追赶
并拿出手机拍下了窃贼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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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样的事
群众不开心
警察蜀黍更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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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警察蜀黍
立马采取行动
结果...
你懂的...

案情回顾

近日,排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回家时遇到窃贼,并拍下了照片,但窃贼跑了。接到报案后,排上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前往案发现场,现场遗留了一辆黑色女士踏板摩托车及当事人家中被盗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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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研判及大量走访排查等工作,民警最终锁定了吸毒前科人员文某志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8月20日在萍乡市区某出租屋内成功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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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文某志指认现场)

面对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和确凿证据,文某志如实供述了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经查,犯罪嫌疑人文某志吸毒成瘾,为筹集毒资,多次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文某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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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

盗窃财物虽小,其恶也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一桩桩的小案价值不大,可破案带来的温暖直击民心,成为群众口口相传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安全感。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湘东公安分局坚持民意导向、效能导向,立足本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始终,将“破小案”工作提升到保民生的战略高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力量,持续推进小案侦防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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