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时不开车,第二天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有不少司机因此被“误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判处被告人何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7月10日17时50分许,被告人何某与朋友吃晚饭时饮酒。次日凌晨1时50分许,被告人何某无证驾驶小车途经萍乡市安源区某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何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7.32mg/100mL。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安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归案后,被告人何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其隔时酒驾,酌情从轻处罚;有吸毒劣迹,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