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李科、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8月31日,记者从萍乡市消防部门获悉,该市一幼儿园因两具“空肚”灭火器,被消防部门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为扎实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该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期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辖区高丰管理处的高丰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园内有两具灭火器压力不足。针对该违法行为,监督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幼儿园处以了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来源:江南微萍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