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8时28分,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芦溪县丰泉小区廉租房房子着火。接到报警后,芦溪县消防救援中队迅速调集本中队2辆消防车(一辆小霸王水罐消防车,一辆水罐泡沫消防车),12名指战员及芦溪镇专职消防队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和4名专职消防员赶赴现场。
出动途中,中队指挥员立即拨打报警人电话,了解到:五楼起火,火势较大、情况紧急,无人员被困,着火住宅内有液化气罐且不在同一房间,建筑为六层建筑,五楼以下人员已经出来了,六楼是否有人不清楚。到场后,中队指挥员迅速询问户主了解到:着火房间无人员被困、已断电,六楼也没有人。
同时,组织人员先沿楼梯蜿蜒铺设水带,并带领一名队员佩戴空呼进入着火建筑边搜救疏散人员、边到五楼着火建筑房间进行火情侦查。 经过侦查发现:火势较小,烟气较大,沙发着火,火势短时间内不会威胁、蔓延到放有液化气罐的房间。并迅速组织楼下队员送上一具干粉灭火器、控制火势,中队指挥员打开五楼与六楼之间的窗户,并到六楼进行敲门逐户搜索,敲开了六楼右侧住户的门,发现一名妇女,并迅速通知该妇女先躲在房间里不要出来。 中队指挥员再回到五楼组织用水枪跟进冷却火场并喷雾排烟。等到火势扑灭和烟气不浓后中队指挥员带领一名队员到六楼将被困妇女疏散护送至着火建筑外。现场处置完毕后与户主进行了移交,芦溪中队返回。
芦溪县消防救援中队于19时16分归队,回到中队后,中队及时进行了战评总结,肯定了此次火灾扑救的好的方面,查摆了不足,从严从细加强了执勤备战落实,开展了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学习,特别是引导队员灵活处理好建筑火灾扑救中“救人”与“灭火”的关系,更好的贯彻好“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文/张留泉 图/姜懿鑫 来源:江南都市报萍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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