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后果 对于普通群众来说 已经是相当严重 对公职人员来说 酒后驾车后果更加严重 代价更加高昂 
9月2号晚8时左右,在位于萍乡城区北桥附近的夜宵店内,先后走进两个人,说是来收取卫生费。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发生了争执。 随后,店主报警 在安源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 两名收费人员身上浓重的酒气 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喝酒了还能执行公务? 还酒后驾车去收费? 
接到民警反映后 交警随即赶到 对两人进行了呼气式的酒精检测 结果为 陈某:130毫克/100毫升 曾某:171毫克/100毫升 
随后两人又接受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他们体内的酒精含量是醉驾标准的两倍。经过鉴定,他们驾驶的电动车属机动车,两人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王鑫:饮酒驾车是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醉酒驾驶的话,就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取得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然后并处拘役。 依据现行的《关于严肃查处公务员酒后驾车问题的通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除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处罚外,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分。 目前,案件还在处理中 这样的教训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萍乡市新闻传媒中心 作者:“八点一刻”记者张庆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