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户籍管理工作中的重户问题不仅会加大社会管理难度,造成正常社会秩序混乱,而且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利受益或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开发户政科民警在核查工作时发现,一名年满16周岁无相片人员宋某(化名)没有办理身份证,不在萍乡居住,也无法联系到其监护人或本人。
凭着多年的经验,户政科民警考虑到宋某应该有双重户口,于是,户政科民警再次对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双重户口一般是同名的特点,加大数据更新筛查和信息核对工作力度,终于查询到宋某在浙江还有一户口。户政科民警立即积极联系浙江警方,并与洪山派出所户政人员共同查询其原始落户档案。最终发现,宋某于2009年2月用一浙江医院的出生证在后埠派出所落户,于同年8月将户口迁移至洪山所;另一边同时用萍乡萍矿医院出生证在浙江落户,因而形成双重户口,通过核查出生证真伪工作,确认当时在后埠派出所落户时所使用的出生证的为虚假出生证,因而根据规定依法将在开发区的虚假户口予以注销。
开发户政将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改善和提升点滴细节,做好“我问群众办实事”这篇文章,坚决维护公民户口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
警方提醒拥有双重户口的群众,应主动向公安部门提出重复户口注销申请。为避免户籍民警将你欲保留的户口注销,请拥有双重户口的群众,携带相关证明原件材料,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重复户口注销申请,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根据群众需要,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凭借户口注销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来源:萍安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