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痛失爱子,但本已协商分割的赔偿款却迟迟未履行,老人无奈只能状告儿媳、孙子、孙女。近日,上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 老人养育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于2018年下半年在某工地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赔偿款共计70余万元,该款一直由老人的孙子保管。处理完丧事后协商分割约15万元给老太太养老,但近三年过去,孙子除了每年承担几千元养老费用外,并未将此款项支付给老人,老人无奈只能诉至法院。 家事法庭法官充分聆听当事人陈述,耐心劝导。在释法明理后,孙子自知理亏,虽父亲去世,他也不能侵占本属于老人的赔偿款。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给老人,并承诺以后承担生老死葬义务,双方握手言和,亲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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