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办学要求及办学行为,切实将“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常态化巩固文明创建成果,9月25日,芦溪镇联合县教育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派出所、消防等部门,与镇应急分队、教育办、创建办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芦溪镇建设更高质量文明城市“十小行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共排查无证办学机构3所,现场对无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场所进行了查封,对机构牌匾及违规广告进行了拆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芦溪镇将持续加大对校外无证培训机构的执法查处力度,并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投诉。同时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