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芦溪一居民网购咖啡食用后恶心,诉请10倍赔偿被驳回!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282|回复: 0

芦溪一居民网购咖啡食用后恶心,诉请10倍赔偿被驳回!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10-11 14: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告周某在网络平台购买咖啡,表示食用后产生恶心、想吐等副作用,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购物价款并进行十倍赔偿。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经营客栈,时常有客户需要咖啡招待。2020年8月1日,周某在某公司于网络平台所经营的旗舰店购得黑咖啡,周某收货食用后,向平台客服反映出现了想吐、心慌、喉咙干等症状,并要求某公司提供检验报告、生产资质等,某公司回复称是周某食用方法不对,但未提供产品的相关检验报告、生产资质。
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为:某公司是否应退还周某购买咖啡的货款并进行十倍赔偿的问题。法院认为,周某购买的咖啡外包装中已经标明了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某公司亦提交了该产品的检验报告证实该产品质量经检验为合格,现周某认为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十倍赔偿,应举证证明案涉产品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标准,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但其未提供证据证实案涉商品存在上述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情况,故不足以认定案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周某要求退回货款及十倍赔偿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