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系萍乡一家提供种子催芽、育秧、运秧、机插服务的专业合作社,2021年5月,原告按照被告陈某提供的水稻品种,完成育苗、机插作业。后双方对机插面积及育苗质量产生争议,原告将被告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服务费用3000余元。 该院麻山法庭接到原告立案材料时,已临近秋收时节,考虑到若走普通程序排期开庭审理该案,涉案的水稻将会收割,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和化解矛盾。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征询双方意见,快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现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同意按照实测面积计算服务费用,约定由被告年底前支付,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