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因怀疑女友与其它男子有往来,竟多次打砸女友的财物,现在,他面临的不仅是一段破碎的感情,还有刑事处罚。

△10月19日,33岁的刘某因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市看守所通过网络视频接受安源区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
2020年3月,刘某与一女子恋爱,因怀疑女方与其它男子有往来,两人多次发生矛盾。每次闹矛盾时,刘某都无法克制自己的冲动,多次打砸女友财物。
今年5月,两人发生矛盾时,刘某又一次打砸了女友财物,女友选择了报警。因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今年6月1日,刘某被刑事拘留。刘某在庭审中承认,从2020年10月中旬至今年5月27日,他多次冲动打砸了女友的手机、空调柜机、梳妆台、衣柜和床等财物。

被告人 刘某:她说生活压力大,我就白天当店长,晚上当服务员,帮她还房贷,每个月除了300元的加油费用,两份工资全部给她。发生矛盾后,我很愤怒,彻底失控了。
公诉人
被告人刘某先后五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14155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安源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黄翔宇:从法律角度看,谈恋爱时双方财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他人自身的私有财产。如果男方损坏女方的财产,损失超过5000元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这里温馨提示一下,遇事双方要保持冷静,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冲动,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良好的沟通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希望男子今后能明白这个道理。
来 源:萍乡市新闻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