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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安源:法律援助困难群体,传递法律“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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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3 10: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2日,安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兰某给法援中心送来了“以人为本 不忘初心”的锦旗。


家住安源区后埠街的兰某,自幼身患脑瘫,不能言语,生活不能自理,其丈夫郭某是个孤儿。兰某与郭某两人结婚后,育有两子,兰某父母年事已高,丈夫郭某从事收购废品所得的微薄利润就是这个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2021月4日12日,郭某因在收购废品过程中收购了电缆电线,被莲花县公安局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郭某被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丈夫郭某被抓,整个家庭陷入瘫痪。无奈之下,妻子兰某于2021年6月28日到安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兰某的申请后,及时审查受理,当日就指派江西赣天律师事务所承办,为兰某提供法律援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多次往返安源与莲花,与郭某会见,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案件,积极向郭某释法说明,并给予专业分析。之后,郭某主动认罪认罚,请求从宽处理,同时家属退还非法所得,缴纳罚款。承办律师运用专业知识与办案的检察官、法官多次沟通,积极参与庭审,对案件证据仔细质证。最终,郭某依法被判处缓刑。
本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今后,安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围绕“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效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打造法律援助“安源样板”。
来源:法治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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