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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公安局关于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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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0: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芦溪县公安局关于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结合芦溪实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2.自然资源领域。“沙霸”,“矿霸”以及在矿产资源盗采、运输、销赃等各环节涉黑恶违法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

3.交通运输领域。采取碰瓷、讹诈、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教唆他人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公路堵塞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线索。

4.工程建设领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行业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5.水利资源领域。非法开采、滥开滥采等违法行为;对已建、在建、筹建水利工程中存在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违法阻工、欺行霸市、垄断材料供应和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中恶意阻挠、敲诈勒索、侵吞挪用补偿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6.农业农村领域。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借口,垄断森林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涉林黑恶势力线索;私屠滥宰、违法违规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在农资领域生产、销售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假农资犯罪线索。

7.社会治安领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线索。

8.其他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线索。

二、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且被依法打击的一般涉恶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奖励人民币500至3000元;对查证属实且被依法打击的涉恶犯罪集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查证属实且被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罪名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给予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奖励人民币2万至20万元。

芦溪县公安局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24小时举报电话:110

2.芦溪县公安局扫黑办电话:0799-7165967

电话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来信举报: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同兴路东50米芦溪县公安局扫黑办收

邮编:337200

(三)来访举报: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同兴路东50米芦溪县公安局扫黑办(二楼),来访举报接待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特此通告!

芦溪县公安局

2021年10日8日


来源:芦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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