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后,安源区法院剑不入鞘、鞭不离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为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安源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盘点一下 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 安源区法院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 01 段某等12人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涉恶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被告人段某刑满释放。出狱后,段某与阮某、凌某、文某、王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一人死亡,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段某为首,以阮某、凌某、文某、王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案恶势力团伙成员共实施犯罪事实1起,违法事实2起。 裁判结果 2020年12月,安源区法院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段某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对其他被告人判处六个月至十六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至三万五千元人民币不等。责令被告人段某、阮某、凌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万余元。该案经萍乡中院二审维持宣判,日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该恶势力团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赌博人员提供场所、赌具、创造条件,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结伙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为非作恶,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团伙从严惩处,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
钟某等5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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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5年前后,被告人钟某在上栗县赤山镇和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和承揽工程等活动,在当地小有名气。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钟某为扩大在当地的势力影响,攫取更多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黄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在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栗县一带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事实4起,违法事实1起,造成3人轻伤二级、1人轻微伤、财产损失11,899元的后果。 裁判结果 2021年6月,安源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钟某提起上诉。2021年9月,萍乡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钟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典型意义 以被告人钟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以通过阻工、滋事、暴力等手段来达到其非法高利放贷、强揽工程非法攫取利益的目的,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类案件的宣判,净化了社会环境,打击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警示并遏制了愈演愈烈的阻工扰工行为,保障了建设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建设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安源区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结束。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新征程中,安源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法治为纲,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止步、提升攻坚审判能力不松懈的姿态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安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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