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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师店内以“毒”会友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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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08: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理发师在自家开的理发店内用毒品“招待”朋友,最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刘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至2月,被告人刘某先后三次在其位于湘东区腊市镇腊市村某地的理发店内,容留吸毒人员彭某、王某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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