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下午 莲花县城市管理局 在永安南路 开展市容市貌 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至老兵餐馆门前遭遇暴力抗法 ???
事情是这样的 在行动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该路段餐馆脏水直排、违章搭建、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劝阻,其中老兵餐馆店主刘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拿菜刀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被执法队员当场控制并缴掉菜刀。
▲刘某的餐馆前安装水池,堆放盆、桶等杂物▲刘某持刀与执法人员冲突(图片来源执法记录仪) 为防止事件扩大,现场执法人员迅速报警处理。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暴力抗法人员刘某进行了控制。据办案民警反馈,刘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目前,该名暴力抗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下一步 莲花县城市管理局将 持续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 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秩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 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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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莲花城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