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为避“坑” 连带责任人配合法院把案结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174|回复: 0

为避“坑” 连带责任人配合法院把案结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11-2 09: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uoxu 于 2021-11-3 08:43 编辑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连带责任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执结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刘某系江西某公司股东,2019年9月,刘某与梁某、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书,刘某以17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江西某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梁某,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转让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梁某支付转让款50万元后,刘某配合梁某完成了工商过户登记。剩余120万元经刘某多次催讨被拒后,刘某将梁某及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梁某需向刘某支付120万元股权转让款,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梁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梁某、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梁某、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控。

经银行反馈,被执行人梁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较少,而被执行人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遂联系被执行人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其在被执行人梁某无法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将强制执行作为连带责任人的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后,经多方打听被执行人梁某的财产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梁某在萍乡某银行将会有一笔200多万元的进账。被执行人江西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遂将该线索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火速前往银行进行冻结并依法扣划。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