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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刘佳) 因朋友酒后驾车发生车祸,二男子帮助朋友抗拒交警进行酒精测试,如此“义气”终因妨害公务获刑。近日,被告人文某、张某二人因妨害公务罪罪均被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9月,肖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回家途中与一辆小车发生刮蹭,双方协商未果后报警。湘东交警大队的民警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互指对方系酒后驾车,民警要求当事双方抽血进行酒精测试,肖某不服从指令并伙同闻讯而来在现场的朋友文某、张某等六人对民警进行推搡、围殴,阻止民警带走肖某,后增援民警现场抓获肖某等人,文某、张某逃跑,并于2018年3月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经鉴定二民警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张某伙同他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考虑到二被告人所具有的自首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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