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以原告撤诉圆满解决。 原告诉称,原告刘某从事石材加工业务,与被告江西某贸易公司有业务往来。2020年2月,被告江西某贸易公司将一批白云石交给原告加工,原告按约完成了加工,经双方结算,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加工费及运费等合计14万余元。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费用,仍剩余4万余元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均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被告亦认可欠款数,表示愿意支付剩余的应付款项。之后被告便向原告支付剩余的4万余元,原告在收到被告支付的款项后,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