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警官来啦】乱停车乱摆锥桶占道经营?曝光! 公共停车位的设立,为了方便市民规范停车,属于公共使用资源,任何商家或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泊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 近日,萍乡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金三角建材市场,有商户私自占用停车泊位的,不文明行为。 
商户私自占用停车泊位的现象严重 拍摄过程中,存在店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不少公共停车位被沿街店家用警示锥、桌椅、水泥桶、货架等物品霸占。 
小方警官采取逐街逐路排查方式,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劝导,对多次劝说仍拒不整改占位的提示牌、路障、广告牌等依法进行了清理。 听听他们怎么说 
小方警官:公共的停车泊位不要私自占用,车辆也不要随意停放,你把停车泊位占了,你自己的车都停不进去。 商户:好的,下次不会了。 
商户:有些车主长时间停放,影响店铺卸货。 小方警官:施划停车泊位也是方便商户和消费者。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可以拨打12123交通安全语音热线进行反馈,交警部门会通知车主驶离。 商户:还有些车主违章停车,影响我们的车辆进出。 小方警官:违章停车可以进行举报。 
小方警官:刚才也有人反映到占用停车泊位的,也希望大家一起来遵守,好吗,共同来创造。 商户:共同创造美好的环境。 小方警官:刚才跟这些商户也进行了交流,发现有一些驾驶员因为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导致一些商户会产生这样的做法。经过劝说后,商户也表示理解,觉得公共停车泊位是大家的公共资源,也不能私自去占用,希望我们的交通参与者能相互理解,不能长时间的占用公共资源,让我们一起来规范的停车,来共同营造这种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法律小贴士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处以罚款。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来源:萍乡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