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萍乡市两级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本次案款发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总金额达2693.62万元,涉及案件88件、申请执行人90余名。活动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见证发放。 
▲萍乡中院


▲安源区法院


▲湘东区法院


▲芦溪县法院


▲上栗县法院

▲莲花县法院
“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是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彰显正义、温暖民心的有效举措,这一举措真正把“纸上权益”兑现成了‘真金白银’,我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全国劳动模范、市人大代表阳昌绍说。

下一步,萍乡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涉民企等五类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萍乡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