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民间偏方称猫头鹰可治头痛,给成长期孩子补身体,便有人公开在微信朋友圈贩卖猫头鹰等各种动物,殊不知所买卖的动物竟是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 月 20 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宣告依法对一起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被告人吴某等另外几人也依法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不等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被告人钟某先后出售给被告人刘某 6 只凤头鹰、1 只短耳鸮(俗称猫头鹰)、1 只草鸮(俗称猴面鹰),现场另查获 2 只领角鸮、1 只凤头鹰、1 只 斑头鸺鹠。被告人刘某另从被告人全某、胡某处分别购买了 1 只凤头鹰。刘某将收购来的凤头鹰等野生动物先后出售给被告人吴某 3 只凤头鹰;出售给被告人夏某 1 只凤头鹰、1 只短耳鸮(俗称 猫头鹰);出售给被告人曾某 1 只草鸮(俗称猴面鹰);出售给被告人王某 1 只凤头鹰。经鉴定,凤头鹰、领角鸮、斑头鸺鹠、草鸮、短耳鸮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宣判后,被告人钟某、刘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其他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来源:湘东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