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住房公积金结转期间 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将开展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转工作。为确保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9时起,暂停中心业务大厅窗口、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赣服通等服务渠道的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接续、公积金贷款发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等业务。 2021年1月1日至3日,暂停预约延时服务。 2021年1月4日(星期二)9时,所有业务办理恢复正常。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在暂停服务前完成未办结的公积金汇缴业务。 对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