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对被申请人许某(化名)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2021年7月17日11时30分许,涉案精神病人许某在其家一楼吃饭时与其父亲发生口角。期间,许某情绪激动,其父亲便打电话给村干部准备送许某去精神病院。许某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对父亲实施了伤害,致使其父亲多处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许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11月23日,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向上栗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会见了被申请人,许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均表示对申请内容无异议,同意对其进行强制医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许某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决定对许某予以强制医疗。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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