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过完年就拿到货款了,而且没有支付一分钱诉讼费,非常感谢上栗法院的诉前调解,也感谢志愿调解员李遥从萍乡赶过来为我们老百姓提供调解服务。”申请人上栗某店的法定代表人彭某感激地说。
2021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黄某(化名)到申请人上栗某店购买橱柜和集成灶一套,双方约定订货时付部分款项,安装完毕再付部分款项,余款2021年10月底付清。但直到2022年1月,被申请人尾款一直未付,导致申请人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催讨未果,申请人诉至法院。
2022年1月27日,上栗法院收到此案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志愿调解。2022年2月11日,志愿调解员李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李遥认真分析了案情,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分析了诉讼风险及进入诉讼流程可能产生的时间及经济成本等,规劝双方以和为贵。最终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