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醴陵市的,上栗法院调解室组织我们双方进行线上调解,今天我已经拿到了全部货款,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周到的服务,让我一个外地人非常暖心。”申请人李某(化名)感激地说。
多年来,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王某(化名)一直存在调味品供货往来,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王某仍欠申请人货款8500元,申请人多次催讨,但被申请人均不肯支付货款,申请人遂诉至法院。
上栗法院收到此案后,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时间定在2022年2月23日。因恰逢大雪,上栗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考虑到当事人的出行安全,便提前通知双方利用“多元调解”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经调解员线上调解,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了所欠货款,申请人于2022年2月24日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