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胡先生(化名)来萍乡游玩,实则被骗入以张某(化名)为首的传销窝点内。期间胡先生发觉张某的真实目的,曾多次要求离开,但被无情拒绝。张某及朋友多次以聊天的方式对胡先生进行劝说,灌输传销思想,并实时看管,防止其有机会逃脱。在长达20日的拘禁之后,4月17日胡先生才被民警从出租屋内救出。 (网络配图) 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拘禁案,张某及朋友为了迫使他人参加传销组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其朋友拘役5个月。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