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与涉事车主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故向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涉事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督促保险公司快速做出了相应的赔偿方案,待方案确认后,联系当事人来法院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当中,李某对涉事车主提出的其已经给付的医药费用存在异议,双方就这一问题僵持不下。法官认为双方争议金额很小,一时间也拿不出相应的支付票据予以证明具体金额。法官从中调解,双方应放下心结,各让一步,争取该案件早日了结。涉事车主随后在调解中向李某表示了歉意,李某也表示理解,故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