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解中心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2日,被告叶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沿跃进路往梦想天街方向行驶,行至萍乡三中掉头口路段时,未确保安全与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依法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叶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负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刘某遂诉至法院。
征得双方同意后,此案由多元化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员耐心劝导下,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由被告叶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医疗费共计2000元,刘某不再向叶某主张其他民事权利。至此,该纠纷成功化解。
来源:萍乡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