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李某(化名)通过微信向申请人杨某(化名)转账6250元,申请人杨某当场撤诉。
2017年至2018年间,李某向杨某购买胶水,李某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款项一直未付。2021年8月17日,经双方对账,李某仍欠杨某货款13250元,并出具欠条。一直到2021年年底,李某仍未支付货款,杨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上栗县法院收到此案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时间定在2022年2月28日,但李某由于不想双方对簿公堂,临时变卦不愿意来法院。上栗县法院调解室工作人员遂打电话耐心给李某做思想工作,说情讲理析法。最终,李某当场向杨某微信转账6250元,剩余款项承诺端午节前付清。杨某出于对李某的信任,同意剩余款项私下和解,当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