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陈化先)3月3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2月全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类~Ⅲ类)比例为93.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个百分点。 全省11个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如下:南昌和九江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抚州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萍乡和鹰潭同比上升,其余8个城市同比持平。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景德镇市第二,上饶市第三,吉安市第四,鹰潭市第五,抚州市第六,宜春市第七,新余市第八,萍乡市第九,南昌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全省共93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寻乌县、崇义县、全南县、南丰县、遂川县、南城县、广昌县、瑞金市、浮梁县、安远县、宁都县、赣县区、会昌县和资溪县。 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下: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新妙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珠湖水质为优;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良好;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2.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9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7%;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6.4%;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