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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文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份至2021年9月份期间,被告人文某在自己租住于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某出租屋内,多次容留他人注射吸食毒品海洛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在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文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犯罪前科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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