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还钱乃天经地义,但偏偏很多人借钱不还,遇到欠钱不还,债主又不想通过打官司解决,怎么办?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不调解、不开庭“快速追债”。 刘某与王某本是朋友关系,刘某因经营某厂资金周转困难,便向王某借款1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一年后归还,但一年已过经王某多次催讨刘某拒不归还,刘某、王某二人没有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于是王某一纸支付令申请递至法院,芦溪县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后,适用督促程序,于立案2日后发出支付令,要求刘某向王某支付借款本金,刘某对此无异议,该支付令在其收到15日后生效,至此此案件得到快速圆满解决。 芦溪法院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督促程序的作用,实现当简则简、简案快办,不断满足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纠纷的需求。 那么何为支付令呢?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具有收费低、程序简单、快速高效的特点,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支付令呢?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陷入金钱、有价证券给付纠纷的债权人不妨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既能减少诉累还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