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的一种办案方式,在“开门办案”的过程中,公平正义以可感、可触的方式得以呈现。近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刚主持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并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等到场参加。 

听证现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主动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了答复。经讨论,听证员形成了一致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刚刚达到立案标准;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意及社会危险性较小,根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意检察机关的拟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现场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刚对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二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刻地法律教育,希望他们通过此次听证会,提高法律意识,吸取案件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结语 今后,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芦溪县人民检察院、芦溪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