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小朋友,你好!法官叔叔想问你几个问题好吗,请你仔细听好……”4月19日,在上诉人李某与被上诉人赵某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的审理现场,萍乡中院通过“云上法庭”连线二人的婚生子西西,了解其对该案处理的真实意愿。 李某与赵某于2018年通过诉讼离婚,婚生子西西由男方赵某抚养,女方李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离婚后,李某前往江苏某市工作生活。2021年7月,西西跟随其祖母前往江苏,后因疫情原因留在江苏,此后一直跟随李某生活,并在当地就学。李某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由其抚养西西,赵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且西西已经年满十一周岁,其未向法院表达其真实意愿,遂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上诉至萍乡中院,请求法院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 该院立案受理后,因二人均在外地,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决定通过“云上法庭”方式审理该案。在了解父母及孩子的真实想法后,主审法官庭后多次电话联系赵某,最终做通了赵某的思想工作。4月26日,该院通过“云上法庭”主持调解,二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抚养西西至其成年,抚养费由李某自行承担;在不影响西西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赵某有权探望孩子。 作者:萍乡中院 曾娜 廖人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