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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uoxu 于 2022-5-11 20:19 编辑
2022年4月24日,卢某驾驶赣J9***6的小车从安源区政府沿萍安大道往二医院方向行驶。14时20分许,卢某行驶至萍安大道华源路口时,与从中环路沿萍安大道往安源大厦方向行驶由谭某驾驶的赣J6***5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谭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卢某因驾驶小车闯黄灯,此事故负全责。#交警提醒# :交通信号灯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若未越过停止线,应停车等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途经路口时请勿急加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来源:安源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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