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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量上不来、质量跟不上这一普遍现象,对辖区内漏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2家二级医疗机构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据悉,这是新《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市首次向医疗机构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4月13日以来,萍乡市全面启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二级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检查。通过查看资料、人员访谈、抽查报告、查看病例等方式对监测工作的制度建设、机构人员、质量管理、报告收集、分析评价、调查处置、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各医疗机构表示将对照检查组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下一步,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管理办法》规定,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内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按时按质按量上报,有效的推动我市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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