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8年,刘某因资金需要向陈某借款13万,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和相应利息。刘某还了5万元后,剩下的7万元迟迟不还,陈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限期内归还陈某借款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查询发现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有10万元存款,执行法官果断的冻结了该账户。刘某得知账户被冻结后,立即到法院了解情况,在得知如不履行义务,将强制扣划银行存款后,刘某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刘某将7万元及利息转至了执行账户中,法院也解除了对其账户的冻结。此案圆满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