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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8月,被告张某雇请原告王某为其位于萍乡市某地的房屋进行仿瓷装修。装修工程完工后,经原、被告结算,被告尚欠原告3千余元劳务费用未支付。在原告的要求下,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确认其拖欠3千余元劳务费用的事实。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款项,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无奈,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涉金额较小,且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承办法官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情理、法理,劝说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用,并耐心阐明拒不支付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了3千余元劳务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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