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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月,萍乡市某快递公司员工邱某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在萍乡市安源区某路段准备倒车时,与停在路边由原告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邱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黄某无责任。事故发生以后,原告黄某花费了车辆维修费2.4万余元,被告邱某和萍乡市某快递公司共同支付了6仟元,剩下的1.8万余元,邱某提出自己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赔偿给原告,要求分期支付,原告则认为在事故发生之前与邱某并不认识,且邱某态度恶劣,分期支付得不到保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邱某在事故发生之时是受公司派遣行使职务行为,且被告萍乡市某快递公司愿意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之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萍乡市某快递公司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1.8万余元,其中8千余元当场支付,剩下1万元在2023年1月15日之前全部付清,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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